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应征入伍
退役后专科转本科教育工作的通知
冀教学〔2012〕1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精神和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退役复学后专科转本科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并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退役后在原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并完成专科阶段学习,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获得专科毕业证者,可申请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符合上述条件的本科学校专科生可以免试转入本校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阶段学习;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学生,可自行联系本科接收学校,或由所在学校报省教育厅协调安排。
二、申请专转本的学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1、学生本人申请书;
2、学生本人应征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立功受奖通知书和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原件和复印件。上述材料由学生专科就读学校负责与征兵、民政等有关部门核实原件的真伪,核实无误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学校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3、毕业证书复印件和成绩单原件。
4、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须出具校发文红头文件,文件中须写明学生身份核实结论,申请者是否达到专科毕业条件,并同意推荐转入本科学校学习等有关内容。
5、举办本科教育的学校须出具校发文红头文件,文件中写明学生身份核实结论,申请者已经达到专科毕业条件,同意学生转入本校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相应年级就读。
三、专科转本科教育学生本科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
四、省教育厅每年6月份受理学生申请,由本科学校负责报送有关材料。省教育厅对申请材料审核后对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学生名单报教育部备案,并在当年教育部要求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间内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河北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