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征入伍的新生按照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
二、新生应在入伍当地人伍部门办理《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由当地人伍部门或学生(学生家长),持《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录取通知书和入伍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保留入学手续办理完成后,由学校发给《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三、入伍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入伍新生重新报名参加高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入学机会,入学资格不再保留。
若学生或家长无法到校办理该手续可采取邮寄方式,学生在申请表中填写详细的可用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以方便高校将材料寄回。
学校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朝阳西大街13号 招生办公室收 邮编:075000 电话:0313-4187686
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doc(点击下载)